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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姚安县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003015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808 | 发布时间: 2024/6/24 18:48:15
高志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督促各小区物管公司安装电动车充电桩雨棚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动自行车由于其便利性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最重要的交通工具之一。为规范姚安县物业小区充电,提高群众充电安全性和便利性,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协调对接工作。目前,姚安县小区内充电设施建设基本上由第三方进行建设,在充电桩建设过程中,加强与第三方建设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同时,督促指导物业企业配合第三方建设企业做好选址和建设工作。日前,锦绣花园小区充电桩雨棚正在建设。

二是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目前,由市管局牵头,全州正在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监管工作,该项工作对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环节提出了工作要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会配合市管局,联合消防、公安、属地乡镇、社区部门开展检查,督促物业企业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施、充电雨棚建设工作,对于发现问题拒不整改的,报请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届时,我单位将在物业企业信用评估中对其进行扣分。

三是加强充电桩使用管理。在充电桩使用过程中,各小区都不同程度存在对充电桩占而不用的情况,致使有需要的人未能进行充电,造成资源浪费。为此,在下步工作中,将通过加强宣传、充电车棚内粘贴提示等形式,提升业主意识,不占用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位置,做到充满后及时取走,将空位留给有需求的人。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