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激活“保险+服务”破解住宅安全治理难题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工作职责,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审批管理
一是采取有效措施,为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及时交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采取合同备案盖章管控措施,即房屋买卖人
需将网签备案表交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盖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的备案表才能作为办理房产证的依据,盖章前购买人需交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二是规范台账管理。分小区、分幢、单元、户建立了台账对备案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购买人进行登记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有宝城财富中心、北正小区、 福华名苑小区等44个管理区域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2023年末余额56,317,640.90元。
三是定期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工作。每年4月底前完成上一年度维修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截至目前,我县已完成上一年度维修资金审计工作。
二、结合法律法规,增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益,惠及于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增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益,保障业主缴存的维修资金得到收益,我县于2023年开展存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固定期限存款工作。
三、积极探索利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激活“保险+服务”机制
我县老旧小区住户均未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下步商品房小区公共设施更新改造过程中,将结合云南省以及楚雄州相关政策,探索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购买商业保险服务,最大化保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合理利用。
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完善老旧小区公共设施,提高老旧小区生活环境
一是实施姚安县2023年老旧小区(宝城花园等14个小区)改造项目。改造老旧小区 14 个,涉及总改造建筑 23 栋 264户,总建筑面积 2.737 万平方米及附属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387.5万元。目前该项目完成7个小区改造任务,完成投资260.98万元。
二是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对小区楼顶防水、给排水、室外停车设施,以及外墙立面进行改造,改善了小区的基础设施,居住环境明显提升。
三是依据项目进展情况做好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拨付。2023年1月12日姚财综[2023]1号下达175.72万元,2023年7月3日姚财综[2023]7号下达49.11万元已经按时下达到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目前累计全额拨付224.83万元。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