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镇燃气经营安全管理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城镇燃气事故频频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已成城市安全的重要内容。
二、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镇燃气经营企业8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家、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7家,通过各级检查发现,我县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仍有隐患,主要表现在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外来气源管理难度大、监管部门监管责任不到位等问题。
三、2023年,根据省州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由县安委办制定下发了《姚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安字〔2023〕7号),明确了整治重点及各部门职能职责,2023年联合住建、应急、市管、消防、经信、公安开展了两轮排查整治,发现问题30余个,督促整改问题30余个。
四、2024年,本单位认真履行城镇燃气主管部门责任,开展燃气安全检查6次,检查发现燃气安全一般隐患问题22个,督促整改22个。截至目前,县城建成区橡胶软管已基本更换完成、燃气报警器已全部安装,针对燃气经营企业门店设置不合理的已进行了搬迁,统一集中配送,进一步规范了燃气经营行为。
五、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监管主责部门,严格按照省州要求,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充分发挥部门作用,切实杜绝燃气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