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加强监管,履行部门责任
(一)加强源头管理。依法实施燃气经营许可,严格审查燃气企业“用地许可”、安全许可,督促燃气企业配足配齐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机制,确保燃气安全源头可控。
(二)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根据本辖区燃气企业安全状况,按照全面监管和重点监督、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结合的原则,制定燃气安全检查巡查方案并严格落实,动态监督指导燃气企业消除场地、设备管网、生产管理全程隐患漏洞,确保企业生产安全。
(三)完善应急预案。会同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工信商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制定完善全县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建立隐患、事故统计分析制度,定期通报隐患整改情况和事故调查情况。
(四)全面协同配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城202123号)、《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20237号)、《姚安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姚安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安字20237号)等文件精神,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瓶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气瓶充装许可、家用燃气器具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配合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从事液化石油气运输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和车辆的监督检查;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对液化石油气生产过程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配合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遵守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商务部门加强对用气餐饮经营单位安全检查指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公安部门对燃气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查处。
二、建立长效机制,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城市在不断发展,燃气用户越来越多,燃气安全是一个长期的动态管理过程,在加强现有燃气企业监管的同时,我们将不断完善燃气安全监管机制,适应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新形势新要求。一是全面加大宣传,不断普及企业、老百姓的燃气安全使用常识,增强安全意识;二是全面加强燃气企业(项目)落地、建设、生产全过程安全监管,加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建立工作台账,闭环销号隐患问题,使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三是不断探索完善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