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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姚安县十届二次会议第3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1996 | 发布时间: 2023/6/30 10:46:10

张程秀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公职人员申请租赁公租房政策限制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农业转移人口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租房供应对象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具有租金支付能力且符合本办法规定收入条件的下列群体: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栋川镇),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线以下,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持有本县居民常住户口,并且居住5年以上;

2.具有本县城镇居民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单身人士、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职工;

3.在本县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

4.在本县有稳定职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5.在本县开展生产和经营活动的企业主、个体工商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条件为:

1.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为: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城市最低收入保障线以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为:申请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5500元。

近年来,在职公职人员工资均超过5500元,完全有能力解决住房问题。鉴于我县公租房数量有限,若将公职人员申请公租房政策限制条件放开,那么大部分公租房将被公职人员承租,真正需要公租房的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住房问题将得不到保障,违背了建设公租房的目的,改变了保障房的性质。

二、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每年每季度开展对所管辖的公租房转租、转借专项清查整治行动以及年度审核工作,在专项整治行动及年度审核中,清查核实承租人有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行为,立即对转租转借的承租户发出《公租房腾退通知书》,取消保障资格,并要求其限期腾退公租房,进入公租房申请黑名单,五年内无资格申请公租房,逾期不腾退的,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向姚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公租房租赁数量较多,承租人预留信息变化等原因,还是有极少数存在转租、转借等行为,造成不良的社会舆论,下步我单位针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等行为,积极研究对策,对症下药,杜绝公租房转租转借等情况的发生,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

三、鉴于近年来,随着公职人员扩招等因素,外地考生考入姚安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的人员越来越多,而居住问题成了外地公职人员的一大难题的情况,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积极向中央、省、州争取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已获得中央、省、州资金支持,计划新建的600套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120套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已于2022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23年底投入使用,剩余48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计划于2023年底开工建设。姚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成后,将有效缓解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企业员工、单位职工、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县城居民住房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居者有其屋”目标。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