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改造及闲置土地开发利用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自我县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结合姚安实际,2015年,我县对老旧小区的548户房改房、集资房进行改造;2016年对金荷公园片区及东片区进行改造,共涉及居民户625户,其中:房屋整体征收81户,原址拆除重建、原址修缮改造544户。2017年至2018年对姚安县城东街片区、栋川中学片区、西园片区、百花冲片区四个片区房屋整体征收642户。未签订棚改协议的居民户夹在已签订棚改协议的居民户中间,导致后期房屋拆除时部分房屋无法全部拆除或者房屋拆除不彻底,拆一半留一半的情况出现。这些未签协议的居民户在以后棚改土地开发利用时部分居民户还得征收安置,无形中加大了土地开发利用的成本和难度。今后要继续做好未签房屋的征收安置和房屋拆除工作,预计共需房屋征收安置费2000万元,房屋拆除费用260万元,共计2260万元,资金压力较大。
二、由于近年来国家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调整,不再支持房屋整体拆迁及货币化安置,支持方向调整为老旧房屋的翻新加固改建,原来的拆迁规划未顺利实施完成,导致现存的规划区内的房屋征收安置和房屋拆除不彻底,为下步土地开发利用带来了困难。因此,我局谋划了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3126户,总投资3.8亿元,拟申请专项债资金1.9亿元(专项债申报省发改委已经锁定上报国家),中央资金0.63亿元,其它资金1.27亿元。计划对杨家巷片区、梅葛广场片区、金荷公园片区、朱家村片区、上、中、下西路片区进行提升改造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项目分年度申报改造计划,争取中央资金。2023年主要围绕老城区东南西北四条街实施房屋加固、外立面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中央已下达改造资金964.69万元。
三、根据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同意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立项实施并启动前期工作;同意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由姚安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目前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及周边基础设施完善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于2023年6月底开工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全面提升姚安县城老城区东南西北四条街街道风貌,极大改善东南西北四条街基础设施,对姚安县经济发展产生积极推动作用。
感谢你们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住建工作更好发展。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