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边远山区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案由
全县人民已响应《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公告》,执行遗体火化并进入公墓集中安葬,但部分边远山区群众安葬地扫墓祭祀不方便,仍把遗体火化的骨灰寄存在殡仪馆,没有进行安葬。为了进一步深化和推进殡葬改革,方便边远山区群众骨灰安葬和扫墓祭祀,建议在我县边远山区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以村委会为单位,统一选址,扶助建设公益性公墓。
二、答复内容
(一)第一批偏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基本完成。
为解决群众安葬需求,在殡葬改革前期,2020年县人民政府对于较为偏远山区的12个村(居委会),决定由县级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益性公墓5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进行建设,并由民政局牵头,各乡镇、村统筹建设,现已完成12个村(分别是:太平镇各苴村、老街村;光禄镇梯子村;弥兴镇大苴村、小苴村、红梅村;前场镇新村村、小河村;左门乡苤拉村、左门村、地索村、哔叭村)的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并已投入使用。
(二)第二批偏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正在稳步推进。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指导下,民政局高度重视,在镇村及县级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配合下,由民政局牵头,将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摆上了重要工作日程,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到全县所有偏远山区村组及群众中了解掌握情况,通过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基层党员及群众的走访了解及选址踏勘,拟对第二批(7个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具备建设条件的官屯镇马游村、葡萄村、三角村;太平镇太平村;前场镇石河村、木署村、新民村(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已公布)7个村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目前已对具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条件的7个村完成初步选址踏勘工作,并向州级部门申请建设补助资金。下步,将在全县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建设论证会议,会后将上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即可开工建设。7个公益性公墓计划于2023年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合理规划偏远山区镇村的公益性公墓建设。
其他偏远村(居委会)的公益公墓的建设,由于省州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保障措施相对较弱,殡葬设施建设纳入整体项目规划比重小,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省州对公益性公墓的投入资金只到县、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村级公益性公墓暂无建设资金。前期有的乡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已纳入规划建设,但由于受选址难、征地难等问题的制约而未能建设,县级领导前期已有明确,各村(居委会)距离镇、村公益性公墓20km以内的暂不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如每个村(居委会)均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极易造成资源的浪费。相关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县镇村级公益性公墓达26个,已基本覆盖全县偏远山区,满足群众丧葬需求。
下一步,民政局将合理规划镇村公益性公墓布局,加强与省州部门的对接,积极筹集资金,进一步提升全县镇村农村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对偏远山区农村公益公墓建设按照“条件具备一个、开工建设一个”的原则进行,力争全县每个偏远山区镇、村均有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就近就便安葬,为群众解决好急难所盼,有效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感谢你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姚安作出的贡献,衷心感谢你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78)5724930
此复
姚安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