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海洪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林地要素保障基本遵循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云林规〔2021〕1号)》,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分别履行审查、审核和审批职责,确保做到权限合法、程序合法、审批合法。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审查部门,负责征占用林地项目初审,加强项目建设征收占用林地的监管和服务,依法规范林地征收占用行为,切实加强使用林地的监督管制。同时积极主动做好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保障,围绕“依法审批、节约用地,占补平衡”的林地管理机制,主动介入,即时监测,积极指导用地单位办理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工作和避免用地过程中产生违法问题。
二、林地要素保障情况
1.2022年林地要素保障情况
2022年依法组织上报高速公路、光伏发电、水利工程、县乡公路提升改造、畜牧养殖等项目征占用林地43件,征占用林地面积275.3174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17件、征用林地面积173.4247公顷;临时占用林地24件、使用林地面积90.5651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设施服务2件、使用林地面积11.3276公顷。
2.2023年林地要素保障情况
截至当前,依法组织上报高速公路、畜牧养殖等基础设施项目征占用林地7件,征占用林地面积13.9558公顷。其中,永久占用林地6件、征用林地面积3.9722公顷;临时占用林地1件、使用林地面积9.9836公顷。
全县的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我局严格按《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令第35号的规定做好保障工作,在G56楚大高速建设项目、滇中引水工程(一期、二期)、姚南高速建设项目、光伏发电等重大项目使用林地保障工作中,位居全州前列,在多年的用地保障工作中没有出现一件应保障而没有保障到位的情况,欢迎监督,感谢段海洪委员提出宝贵意见。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