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安县人民政府欢迎您!
首页> 建议提案办理   > >  政协委员提案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政协姚安县十届一次会议第62-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2527 | 发布时间: 2022/6/8 10:24:10

李尧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解决机构改革后涉改部门出现问题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第八条规定: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其中,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为公益性岗位安置重点。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100%。具体标准由各州(市)财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不同性质岗位的公益服务程度、服务时间确定。楚雄州最低工资标准为1350元/月。姚安县人社局执行的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1350元/月。

二、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18〕2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姚安县城镇公益性岗位2022年补贴标准(每人补贴时限为36个月)

(一)岗位工资补贴:1350元/月(由人社局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单位缴纳部分由人社局补贴)

1.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603.2元/月,个人缴纳301.6元/月;

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297元/月,个人缴纳66元/月;

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3.1元/月,个人缴纳9.9元/月;

三项保险合计:单位缴纳923.3元/月,个人缴纳377.5元/月。(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感谢你对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的支持。

联系电话:0878—6015016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