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曙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教育改革“双减”政策,助力中小学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赞同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教育改革“双减”政策,助力中小学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提案》建议。您的建议对今后我们进一步加强完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和参考作用。您所提的提案很好,是作为县政协委员履行三项职能,关心、支持教育体育事业,督促我们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具体体现,对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国家研学旅行政策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是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
近几年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有力地助推了研学旅行事业的发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7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提出“合理安排学校寒、暑假等假期,组织好夏令营、冬令营、研学旅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倡导“逐步推行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这是国家第一次为“研学旅行”正名。2016年教育部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教基一〔2016〕8号)公布。明确了研学旅行的定义,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将学生参与情况纳入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二、提案问题答复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教育改革“双减”政策,助力中小学研学旅行社会实践活动的提案》,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落实。
(一)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中小学生研学旅行,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开展研学旅行,有利于促进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学生对党、对国家、对人民的热爱之情;有利于推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书本知识和生活经验的深度融合;有利于满足学生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从小培养学生文明旅游意识。
(二)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计划。有条件的中小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统筹考虑,促进研学旅行和学校课程有机融合。学校要根据教育教学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一般安排在小学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并根据学段特点和地域特色,逐步建立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的研学旅行活动课程体系。
(三)加强研学旅行基地建设。相关部门要根据研学旅行育人目标,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教育资源和综合实践基地等,建设一批安全适宜的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并探索建立基地的准入标准、退出机制和评价体系。打造一批示范性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形成布局合理、互联互通的研学旅行网络。各基地要将研学旅行作为重要的教育载体,根据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研学旅行目标,有针对性地开发多种类型的活动课程。
(四)相关部门要规范研学旅行组织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探索制定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规程,做到“活动有方案,行前有备案,应急有预案”。学校组织开展研学旅行可采取自行开展或委托开展的形式,但须按管理权限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做好学生活动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学校自行开展研学旅行,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明确学校、家长、学生的责任权利;学校采取委托开展研学旅行,要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企业合作,并与企业签订协议书,明确委托企业或机构承担学生研学旅行安全责任。
(五)相关部门要对研学旅行工作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安全保障、督查评价、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发展规律,逐步制定研学旅行后续政策,探索行之有效、科学规范的做法,积累特色鲜明、可资借鉴的经验。
再次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指导!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