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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姚安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37-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4076 | 发布时间: 2022/7/12 11:09:26
周朝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的关注。我局对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局领导具体负责的办理小组,通过深入实地走访调研。结合你提出的意见,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更实举措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资3722.3万元,在全州率先实施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整合涉农资金500多万元,为栋川、光禄两个乡镇配备了垃圾收储转运设施,在蛉丰、草海2个村建设了生活垃圾低温碳化炉,探索建立了“户清扫、组收集、镇村转运处置”制度;对山区乡镇镇区,通过配套必要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和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对于较为边远自然村,配套建设焚烧式垃圾房、焚烧炉进行分散处理。目前,全县共配套小型勾背式垃圾车辆37辆,建垃圾焚烧站3座;垃圾热解站2座,配套垃圾箱634个;焚烧式垃圾房85座;配套垃圾铲车4辆;手推车12辆;电动三轮摩托45辆;焚烧炉5台;分类垃圾桶1189只。截至2021年底,我县乡镇镇区和村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分别为100%、52%。

二、以更细的责任强化建管机制

一是抓领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县、乡、村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督导,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力亲为的工作态势。构建了党政“一把手”高位推动亲自抓、主责部门成立专班分块抓,乡、村、组属地管理层层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抓源头。结合“抓党建促脱贫建宜居”主题实践活动,把提升人居环境工作组织发动到户到人,真正把不良恶习控制在源头。以村为单位,压实村主任、组长、户长、河长、路长“五长”源头责任,通过村主任统、组长抓、户长管、河长巡、路长护,村规民约引、乡贤群体带,扎实开展“五堆十乱”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三是抓规划。坚持用规划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围绕“美丽、干净、宜居”目标,开展“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四是抓项目。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有力抓手,通过整合涉农资金、融资贷款、县级配套等措施,推进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是抓激励。在全县77个村(居)委会每年流动开展“四面红旗”争创活动,把“美丽乡村红旗村”作为其中一项争创重点,获评“美丽乡村红旗村”称号的村“前三员”“后三员”每月增加补贴500元、300元、200元不等的奖励资金,并给予小组长发放1000元奖金,在选拔优秀村(社区)干部进乡镇领导班子时优先考虑“红旗村”干部。建立乡镇之间横向排位考核奖惩机制,对全年排位前3位的乡镇颁发“红旗”,并分别给予70万元50万和30万元资金奖励,对排位后3位的乡镇颁发“黄旗”通报批评,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问责。六是抓示范。我县坚持“三个创新”(创新整治标准、创新群众发动、创新筹资渠道),积极构建“政府主导、村组组织、农民主体、社会支持、示范引领”的共建共享格局,整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增减挂钩、精品示范村建设等,着力打造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示范村。七是抓宣传。立足梅葛、姚安花灯、坝子腔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展演宣传优势,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政策宣传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同时,利用群众户长会、各种培训班等形式,引导各村自觉对照先进,查不足、知差距,明方向、鼓干劲。八是抓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开展村组、农户“半月保洁”“月末评比”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户保洁、组收集、镇村转运、县处置”模式,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长效长治。组建巡回督查小分队、责任压实工作机制、开展每月督查调度,把务实管用的措施运用到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当中来。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的关注,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用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