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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姚安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 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3549 | 发布时间: 2022/7/12 10:03:56
周丽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涉农补贴发放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惠民政策落实的关心、关注。我局对你提的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非常好,提案中提出: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让农民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和关怀。尽管政府多次对涉农补贴政策进行了完善,但补贴制度仍存在漏洞,少数农户对涉农补贴政策不知晓,甚至一些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没能成为直接的受益者,导致政府的“真金白银”打了水漂,政府的公信力受到影响,更影响了乡村振兴的实施。都紧密结合我县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工作,这对我们进一步做好惠农工作,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做好风险防控工作有较大启发和帮助。

自2018年以来,共发放惠农补贴5项,涉及项目是: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原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个人部分)、农牧民补助奖励资金、厕所革命改厕补助(个人部分)、2021年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截止到2021年,各项补贴均在每年的9月30日前发放到农户一“一卡通”上从今年开展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工作检查看,未出现漏发,冒领套取补贴现象,确保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的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

围绕推进全县惠农政策落实机制,结合我县实际,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成立机构。实行对惠农补贴政策成立了以农业农村、县财政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惠农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和财政所,村(居)委会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为确保全县惠农补贴按时、足额兑付到符合政策的农民手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各村业务指导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核实补贴面积;乡镇财政所负责指定专人负责人口、面积、产量、补贴金额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逻辑性进行审核把关,并负责数据录入工作;镇纪检部门负责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使用、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负责及时做好“一卡通”农户的开户工作,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一卡通”专户。

三、编制直补方案。每年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根据各种惠农补贴政策,编制《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各种姚安县惠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各乡镇结合各自农业和各项补贴政策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确保直补工作分阶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四、各乡镇、村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将政策宣传到村到户,让基层干部和农民充分了解中央改革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执行新政策与老政策的口径解释、政策的补贴对象、面积认定、操作方式等方面的调整变化,确保政策调整完善后的农业“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五、各项补贴与耕地面积和种植面积挂钩。补贴计发依据以第二轮承包耕地计税面积为基础,扣除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为测算依据。严格按照“谁种粮、补给谁”原则,实行“一卡通”形式,切实把各项保护补贴一次性直接兑付给农民,让农民享受补贴实惠。

六、补贴资金兑付中,严格按方案实行公示制。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每种惠农补贴的测算因素、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进行张榜公布,乡、村、组各公示期为七天。接受群众监督,让农民清楚惠农保护补贴的政策及变动。同时做到边实施,边检查。乡镇财政所和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纪检等部门加强了对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抽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安全,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各乡镇于当年10月1日前上报经乡镇长签字、政府盖章后《各惠农种惠农补贴面积汇总审核表》到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审核备案,并及时上传系统数据给县财政局农业股。其次建立各种粮惠农补贴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补贴的各种文件、资料、表格、组、村两级公示图片按年度分别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同时将有关资料输入计算机进行管理,便于查询。

通过各项措施的实施,加大涉农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扩大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对涉农补贴政策的知晓率,杜绝冒领套取补贴现象,最大限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农民和农业从业人员的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用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