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提出的《关于合理布局农业产业,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委关于合理布局农业产业,加大低丘缓坡地带开发力度,合理布局石榴、水果等非粮食产业,少占或不占耕地,在水利条件较好的耕地区域,科学规划粮食种植面积,将全县粮食产量稳定在10万吨以上,才能保证粮食安全的实施意见。我局结合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贯彻意见,进一步明确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切实稳定粮食生产、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的政策措施。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你委提案实施意见,姚安县农业农村局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工作:
一、摸清底数,大力开展耕地“非粮化”摸底调查
2021年年初姚安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非农化、非粮化”工作专班,在全县启动耕地“非粮化”摸底调查,截至2021年底止全县有耕地总面积267692.45亩,通过摸底调查占用耕地种植非粮作物317宗13102.44亩,其中:经济林果占用耕地69宗3210.83亩、蔬菜种植占用耕地122宗8805.65亩、基础设施建设占用52宗521.8亩、设施农用地占用71宗179.463亩、园林绿化地占用3宗384.83亩。为制定防止耕地“非粮化”提供决策依据。
二、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及时调整产业结构,遏制“非农化”,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一)2022年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下发“姚安县产业结构调整规划方案”。划定在姚安县坝区东、中、西三条运河200米范围种植水稻,禁止种植“水果、蔬菜”,将水果、蔬菜等非粮食作物从坝区引导向山区、半山区转移种植,同时,持续实施姚安县“十四五”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2021-2025年规划建设9.34万亩高标准农田,涉及9个乡镇,2726个村民小组42624户农户157904人。高标准农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
(二)开展耕地“非粮化”整治。重点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乱占耕地种植经济林果、蔬菜等进行整治。截至2022年3月底,全县累计受理宅基地申请666宗,符合审批宅基地157宗,共13465.24平方米,其中2021年受理128宗,共计11301.32平方米;自2020年7月3日以来,各乡镇上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52户,已拆除27户。2022年上报违法占用耕地建房6户,已拆除639.74平方米,限期恢复为耕地,优先用于种植粮食作物。
三、围绕落实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实施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建立县乡村三级粮食种植面积落实工作台账,实施粮食生产“一张图”
(一)制定2022年大春粮食生产实施意见,全县计划大春粮食播种面积15万亩,产量7.1万吨,其中:水稻5万亩,产量2.75万吨、玉米9万亩,产量4.14万吨,大豆0.6万亩,产量0.15万吨,其他杂粮0.4万亩,产量0.06万吨。落实完成水稻育秧5000亩,其中:连片育秧样板30片,500亩,栋川、光禄、弥兴、官屯4个乡镇各落实20亩以上育秧样板5片;前场、太平、大河口、左门、适中5个乡镇10亩以上育秧样板2片。九个乡镇按现状图,规划落实主要粮食作物种植,形成“一张图”。截至6月15日,全县已完成秋粮种植17.85万亩,超目标计划2.85万亩,其中:水稻种植4.95万亩,玉米种植10.2万亩,大豆带状复合种植0.6万亩,杂粮种植2.1万亩。
(二)争取政策支持,适当调减普惠性的耕地地力补贴资金,探索水稻种植补贴、种粮大户补贴等精准补贴方式,切实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等政策牵引力,不断激发农民种粮积极性。2022年截至6月3日止已落实兑付中央惠农补助资金478.39万元,分两批(4月15日前、6月2日前)兑付42800户农户实际种粮农民补贴。九个乡镇47280户农户落实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助面积15.4万亩,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857万元。同时规范土地流转,调优品种结构,不断提升粮食品质,优质优价提高种粮对比效益。
(三)2022年将弥兴镇红梅村;官屯镇马游村;栋川镇海子心村、包粮屯村、白龙寺村;前场镇的亩薯村;适中乡菖河村共7个村土地整理(提质改造)项目,即土地占补平衡2044亩耕地优先用于杂交稻旱种,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确保耕地“非粮化”。
(四)针对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种植成本高、效益低,水稻种植面积逐年下降的趋势。为遏制“非粮化”我局采取: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同时共整合涉农资金950余万元加大秋粮种植扶持力度,在全州水稻种子极度紧缺情况,投资37万元调供水稻种3.5万吨,免费下发全县个乡镇,组织采取集中旱育秧、集中薄膜育、机械化育秧等方式共育秧30片1000余亩。二是水稻育秧连片育秧面积达20亩以上每亩给予300元物资补助。三是为降低农户水稻种植成本高、效益差局面,确保水稻种植面积逐年增加,凡种植水稻经县、乡、村三级组织验收,每亩再给予一包水稻专用复合肥物资补助,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防止耕地“非粮化”做了一定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国土、林草、住建等相关部门,加大对耕地用于种植经济林果、蔬菜、基础设施建设、设施农用地、园林绿化等占用耕地的管控力度,防止耕地“非农化”,将耕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耕地“非粮化”。
非常感谢你们关于合理布局农业产业,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方面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你们继续对我局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与监督,共同为加快姚安县粮食生产的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用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