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祀锋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精神,把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和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件大事来抓。县委、县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农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通知》(姚政办通〔2011〕61号)、《姚安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姚办字〔2018〕66号),部署了我县清理规范农村财务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工作。县人民政府文件下发后,各乡(镇)人民政府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集体资产不断积累,各级都将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二、健全制度,加强管理
为发挥好“村会计代理”机构的监督功能,乡镇成立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后,建立健全“村会计代理”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岗位职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岗位职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出纳岗位职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账员岗位职责》,并由县级统一制作下发乡镇上墙。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为了明晰农村集体资产产权,进一步巩固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成果,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制定下发了《姚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处置制度》《姚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制度》《姚安县关于开展政府拨款及减免税费等在农村形成的资产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工作的办法》《姚安县农村集体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姚安县农村集体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姚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姚安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指导意见》等相关的管理制度,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对于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要体现集体的维护、管理、运营权利,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强集体经济组织实力;对于非经营性资产,要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三、清产核资,摸清家底
2018年按照省、州清产核资政策文件、操作办法和报表体系,制定下发了《姚安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指导各乡镇按照清查核实、公示确认、建立台账、审核备案、汇总上报、纳入平台“六大步骤”清查核实各类资产,对清理出来的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进行分类造册登记,实行台账管理,切实摸清集体家底,我县77个村(社区)1205个村民小组2017年共清理核实资产总计21573.3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353.33万元,固定资产20212.70万元,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数据全部在2019年6月底前录入了《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并按省、州要求完成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数据变更录入工作,今后的年度资产清查工作将是一项年度常规工作,每年进行清查变更录入。
四、委托服务,规范管理
2009年2月份,姚安县制定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姚政办发〔2009〕8号),成立了实施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具体负责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的具体实施工作,至今全县所辖九个乡镇都建立了“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已实行多年“村账乡管”工作进行变革后对77个村(居)民委员会实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并实行了电算化管理;乡镇通过村会计代理机构对村组的集体“三资”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但由于受管理体制机制等原因,目前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仅对村集体自有资金统一纳入管理,村集体财政转移支付的资金纳入财政所管理核算,形成同一单位的支出向乡镇财政所和村会计代理机构两个管理机构报账的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沟通协调,通力合作,进一步加强我县村级农村财务管理,积极争取县委编办对于乡镇“三资”管理机构如何设置、职能如何确定进行统筹研究,积极吸纳提案中的建议;针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和监管制度,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我县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