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协经济农业农村和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监管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通过认真阅读提案建议、于5月24至26日,县农业农村局提案办理工作组到光禄、栋川及部分村委会了解农村土地流转监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为保障土地流转监管工作常态化,使其规范、有序进行,姚安县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和联系此项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各乡镇长和县级涉农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姚安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各乡镇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制定了工作方案,全县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农村土地监管工作常态化有组织保障。
为推动土地流转工作监管法制化,使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意见(试行)》;姚安县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动方案的通知》,确保了土地流转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为加强农村土地监管工作规范化,使其规范监管,县农业农村局正在按照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国家、省、州、县等互联互通的农村土地承包信息应用平台,其中涵盖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网签平台,平台的建立将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健全土地流转运行规则,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咨询、信息发布(土地性质用途)、合同签订、交易鉴证、权益评估、融资担保、档案管理等服务,使其监管到位,确保了农村土地监管工作规范化管理。
为强化农村土地流转监管工作的主体责任,使其认真履行村级组织对土地流转的日常监管责任,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我县农村土地发包方是村民小组组长,行使发包方职责,对农村土地流入方的企业都会按照流转合同实施监管。村民小组在流转土地时必须召开“一事一议”村民代表大会,商议确定土地流转面积、四至范围、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土地用途、付款方式和时限、合同到期后恢复地力、附着物处置的相关事宜等,村民小组代表按照商议内容与流入方签订规范的流转合同,从而从根本上杜绝因监管不到位出现小组暗箱操作出租土地,杜绝流入方违法经营,损害群众利益的情况发生,确保了农村土地流转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下一步,农业农村局将认真落实你委对本案的实施意见,建议县委、县人民政府尽快出台《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继续把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立项督查。压实组、村,乡镇土地流转监督管理主体职责,建立土地流转监督管理机制,引入土地流转价格竞争机制,提高土地流转价格,增加农民收入。制定完善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置措施,对违反规定使用农药和薄膜造成农业面源污染的要给予严厉打击。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