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建委员:
在政协姚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您提出了题为《关于开通农村微型车客运的建议》的提案,已列为第109号提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开通农村微型车客运的可行性分析
根据《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第六条有关要求,拟投入的营运客车应当为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乡村公路营运客车结构和性能通用要求》(JT/T616)要求且车长小于6米的车辆。经测算,购置一辆7座普通微型车平均价格为3万至5万元,而购置一辆符合相关车辆技术参数,被交通运输部收纳进入达标车型目录的7座营运微型车平均价格为12至15万元,投入成本过高导致运输企业更青睐购置15至17万元的19座小型普通客车投入农村客运经营。
普通微型车因车辆技术条件、驾驶人员技能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道路旅客运输市场呈小、散、弱发展态势,重特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频发,行业经营矛盾突出,加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明确国家鼓励道路运输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道路运输市场,故属个人名下的民用普通微型车不适宜从事农村客运经营。
二、现阶段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的措施办法
一是为解决农村营运微型车投入成本高、安全性能低等问题,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印发《云南省开展放开9座以下(含9座)营运乘用车类型等级目录限制试点实施方案》,采用9座以下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乘用车型为试点车型,经专家评议后逐级报交通运输部纳入营运车辆达标车型目录,为运输企业在购置农村客运车辆时提供更多选择,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宜、方便、规范、友好的出行服务体验,打通群众出行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为解决农村人民群众出行难的问题,县交通运输局已对我县从事农村客运经营的两家运输企业下发了网约车经营许可,采用网约车经营模式对农村班线客车无法覆盖的村委会提供运输服务。
三是督促运输企业制定合理运力调配方案,针对赶街天、节假日、学生上下学等特殊时段增加投入运力,确保群众出行需求。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县9个乡镇、77个村委会加挂建制村通车公示牌,注明运输企业名称、客车号牌、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让群众知晓可通过电话、微信、手机APP等多种方式选择班线客车、出租车、网约车出行,群众计划好出行时间可提前联系客车上门接送。
五是根据云南省开展放开9座以下(含9座)营运乘用车类型等级目录限制试点工作要求,积极指导运输企业将农村客运车辆“大”改“小”,减少客座数,增加车辆数和发班频次,采取区域经营、循环经营等多种灵活服务模式进一步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不方便的问题。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