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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姚安县九届四次会议第12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4990 | 发布时间: 2020/8/27 10:30:00

黄正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村民小组长担任林管员的建议》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护林员是指从事对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等生态资源进行巡护、值守及辅助管理的管护人员。主要包括利用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天然商品林停伐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聘用的护林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以及其他利用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草原保护、石漠化治理、自然保护地建设等资金聘用的护林员。2020年,我县共计聘请护林员646名,其中天保工程护林员99名,公益林护林员186名,生态护林员352名,联合管护人员9名。天保工程及公益林护林员劳务费1.08万元/人/年,生态护林员劳务费1万元/人/年,联合管护人员劳务费1.2万元/人/年,2020年预计支付护林员劳务费699.7万元。

你提出的“关于村民小组长担任林管员的建议”,我部门认为该建议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有较强的可操作性。2020年,我县选聘符合条件的村民小组长担任护林员人数130人,已占全县护林员人数的20.1%。选聘村民小组长担任护林员存在一定优势,首先,村民小组长熟悉本地区森林资源和人员结构,对森林资源的管护会更加有效;其次,村民小组长作为本小组的领导人,在本地区范围内有极强的号召力,管护森林资源将会事半功倍;再次,村民小组长都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能力,是农村林业技术推广和林业政策执行的合适人选。但是村民小组长担任护林员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村民小组长重在管理本村事务,如果一肩两职,村民小组长工资待遇确实有所增加,但《云南省护林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森林火险期护林员巡山护林天数每月不得少于20天”的巡山护林时间难于保证,森林资源管护中会存在履职不到位、管护不到位等现象。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我县森林草原、自然保护地、公益林等管护情况和村组实际情况,把符合条件且自己愿意的村民小组长纳入护林员队伍。

总之,非常感谢您对林业和草原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姚安县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离不开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一直指导和监督好我们的工作,增强我们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责任,为全县生态和经济发展尽职尽责。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