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刚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生态功能区(保护区)反哺力度的建议》提案(第17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对此提案我单位领导非常重视,并召集有关同志做了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区于2001年1月10日经楚雄州人民政府(楚政复〔2001〕2号)文件批准建立,地处姚安县东南部,东与牟定县共和镇相邻,南与南华县龙川镇接壤,保护区东西距23公里,南北距36公里,最东端至前场镇新民村溜口坡,最南端至前场镇各苴村马嘶河小组山林,最西端至太平镇太平村周家村民小组周家山,最北端至前场镇新街社区阮家村民小组对面山。2014年8月,经《楚雄州林业局关于上报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的请示》(楚林请〔2011〕144号),并通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楚雄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4—2020)的批复》(楚政复〔2014〕45号),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姚安管护区所辖区域面积22091.5公顷,其中核心区5489.5公顷,缓冲区1495公顷,实验区15107公顷,涉及栋川、前场、太平3个镇13村委会142个自然村。自然保护区类型为森林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类型的综合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保护对象为半湿性常绿阔叶林、针阔混交林、针叶林及其该区的野生动植物。
近年来,国家和省、州、县林业和草原部门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将栋川、前场、太平3个镇涉及自然保护范围内森林植被好的区域列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项目建设,每年根据各乡(镇)、村组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面积,实行一定的林业生态效益资金补偿,这笔补助资金直接由县财政下达到乡镇财政账户,由各乡镇、村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兑现到村民小组集体和林权所有者。
您在提案中提出“生态功能区属于限制种养殖业,区内群众生活水平提升缓慢,通过生态反哺增加群众收入。”的问题,在此向您作以解释和说明:国家和省州县各类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定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试验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禁止群众搞种养殖、林地流转等一切生产经营性活动,试验区允许群众开展生产生活活动,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涉及自然保护区征占用林地报批手续,并严格把关,逐级上报直至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批。
目前,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关于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因此,就自然保护区通过生态反哺增加群众收入暂时无法落实,待我们将此问题逐级向上反映,由国家制定出台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生态效益补偿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后,再一并落实。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