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发菊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定期健康体检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县历来高度重视机关干部职工的定期体检工作。在2013年、2017年的“云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及复评审工作中,相继由县卫生局 县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体检的通知》、由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姚安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定期体检工作方案》,并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各示范创建成员单位签署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创建责任目标书》中作了明确要求,倡导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2年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一次全面体检工作。通知发出后,得到了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据统计,2017-2018年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职工开展体检85家,参检率80.91%,体检率较前大幅提高。
县人民医院成立了“姚安县健康体检中心”,目前已能满足我县健康体检工作需要。但职工健康体检工作事关各单位职工福利待遇和各单位经费支出,体检项目只能由各单位根据经费保障及职工体检需求,与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自行洽谈确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卫生健康部门将结合自身职能,一方面,积极倡导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继续抓好职工体检,定期组织职工开展体检工作;另一方面,要求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一步提高体检质量,优化服务流程,改善服务态度,更好地为全县广大干部职工的健康体检服务。
石发菊委员,感谢你一直以来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希望你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好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