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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协姚安县九届二次会议B类第61号提案的续复
来源: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 访问量:5202 | 发布时间: 2019/8/1 13:45:33

李花春、李永琼、金光芝、刘玲委员: 

在政协姚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你们提出了题为《关于小邑至南永公路草海河大桥的改造修建工程》的提案,列为第61号提案,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续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小邑至南永公路段草海大桥建设工程,积极向省州对接争取,2019年2月在州交通运输局关心支持下,以急需新建小桥项目将小邑至南永公路段草海大桥报送至云南省公路局争取建设资金,项目总投资210万元。2019年5月,我局到省公路局对接,该项目已入库,2020年可争取省补资金83万元,但缺口资金较大。为解决资金缺口问题,我局将该项目列入姚安县精准脱贫攻坚三年实施方案(2018年—2020年)项目库和姚安县“乡村振兴”规划项目库,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因此,待资金筹集到位后,我局将即刻组织实施。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协助姚安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姚安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