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中央公园及口袋公园管理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公园建设及管护基本情况
截至2024年底,姚安县建成区面积达5.15平方公里,公园及游园共计11座,公园绿地面积322273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03㎡/人,公园水体面积44573平方米;目前县城绿化管护交由我局管理的范围一部分聘请姚安县绿苑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进行管护,范围为宝城路、文兴路、南永公路、蛉荷大道花台,南入口湿地公园部分、梅葛广场片区、嘉荷苑周边草坪及街道护栏花箱,绿化公司管护相对于本单位通过劳务派遣聘请人员管理,专业性更强、管护标准更高、管护设备更齐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强对绿化公司管护情况的监督,每季度进行考核,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直至符合要求,整改不到位考核不合格的,扣除相应的管护费用。本单位通过劳务派遣人员11人直接管护的金秀谷公园、金荷公园、迎曦广场、湿地公园部分以及县城建成区市政道路上的行道树、零星地段绿化养护,市政股工作人员定期巡查,督促管护人员高标准进行管理。目前,以上管护均存在管护经费保障不足,绿化管护设备不齐全,聘请人员工资偏低,专业性不强等问题。2024年年底由储备林项目实施新建的怀远公园、中央森林公园、黉学潭公园、金龟山公园、荷城华府旁苗圃、蛉荷大道南入口苗圃、县总工会外绿化区域以及零星路段绿化全部移交至我局管理,导致管护范围大面积增加,因财政困难,2024年财政下达我局绿化管护经费100万元,2025年县城需绿化管护经费200万元,但财政预算只下了50万元,2025年在绿化管护范围大面积增加的情况下绿化管护经费不但未增加反而大幅减少,导致管护资金不足问题更加突出,绿化管护工作难以正常开展。
二、提案办理情况
一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住建部《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及县人民政府出台的《公园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对县城绿化管护作出了具体要求。本单位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加强了县城绿化及公园广场的管理养护,保持园容整洁,水体清洁,绿化设施设备完好,环境优美。二是充分利用城管、环卫工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加大对爱护绿化设施、杜绝随意踩踏绿化、全民参与绿化管理的宣传力度,及时制止人为破坏绿化景观和设施的行为,不断提高居民素质,增强文明意识,发挥城市绿化美化的功能。三是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确保绿化管护经费有保障。有了经费保障,采取通过招标方式选取比较专业有实力管护标准高的绿化公司对县城核心重要区域的绿化进行管护,不断提升我县的绿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打造舒适宜居环境。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市管理需要社会各界人士的共同参与,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姚安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