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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政协姚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40055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89 | 发布时间: 2025/8/19 16:14:00
法建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的提案》,交由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姚安县共享电动车基本情况

共享电动自行车作为绿色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23年投放运营以来,有效缓解了城区交通压力。截至目前,进驻姚安的共享单车企业两家,分别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州分公司及姚安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铁塔公司在城区投放800辆共享电单车,姚安哈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投放1000辆。两家投放共享电单车共1800辆,有意愿进驻姚安投放共享单车企业正在办理占用城市道路审批手续的有一家。已在运营的两家公司为确保规范停车及合理调度,在姚安设置了运营中心,严格按照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规范运营,通过电子围栏划定运营区、停车点位及禁停区。运营范围涵盖姚安县已建成区域,东至217省道东侧、南至观音阁、西至党校、北至长寿村委会。停车点位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划定,涵盖了姚安县所有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医院、学校、小区。此外,通过运营区和禁停区的设置,骑行超出运营区短时间后会自行断电,运营公司实时监控每一辆电动自行车的运行轨迹并及时调度,共享电动自行车在为市民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为城市智慧化出行高效赋能。

二、提案办理情况

乱停乱放、车辆堆积现象时有发生,既影响市容市貌,又存在安全隐患,关于您提出的几项解决建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认真研究,推进以下几项工作:

(一)适当增加停车区域。实时开展停车区域规划调研工作,联合交警部门对县城区超市、学校、居民小区、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实地勘察,根据人流量、出行需求等因素科学评估停车区域的设置,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逐步增加共享电动自行车停车区域。对于具备条件的区域将尽快规划并设置新的停车区域,对于现有停车线模糊不清的区域及时进行更新。同时,积极与周边商家、物业等协调,利用闲置空间拓展停车资源,以满足共享电动自行车的停放需求,从源头上解决乱停乱放问题。

(二)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巡查考核机制,对企业的巡查及管理工作进行监管和定期评估。要求企业进一步优化并完善电子围栏技术,增加巡查维护人员,确保其能够有效引导用户规范停放,及时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调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针对乱停乱放调度不及时,车辆脏乱差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进行拖离现场并按照相关法律条款给予相应处罚,对企业形成有效的约束机制,不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三)加大巡查力度。为加强共享电动自行车的日常管理,我单位已把共享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纳入城市管理日常巡查监管体系,建立网格化巡查机制,重点监管学校、农贸市场、商业街区等共享电动自行车违停高发区域,发现乱停乱放车辆及时通知运营企业短时间内进行调度和违停纠正,若发现违停车辆且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据《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违停车辆采取拖离措施并依法对企业进行处罚,确保共享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提高市民规范停放、文明骑行意识的重要手段。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宣传共享电动自行车的使用规范和安全知识,向市民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出行理念。此外,我们还将鼓励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通过APP及小程序推送、系统语音提示等方式加强对用户的宣传教育,引导用户自觉遵守规定,文明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城市管理需要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希望您今后多提宝贵意见,促进姚安县城市管理工作不断提升。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