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水稻种植补贴的提案》,交由姚安县农业农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水稻种植补贴措施情况
(一)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强农惠农政策。优先对稻谷生产者进行补助,覆盖所有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在征得拥有耕地承包权农民同意的基础上,对流转土地实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种植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方式发放给补贴对象,截至2025年6月末,累计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769.33万元,覆盖15.55万亩耕地,惠及46064户农民,资金兑现率达到99.49%,极大地增强了农民种田的积极性。
(二)积极动员水稻种植户参加政策性农业种植保险。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尽保。所需的保费资金由各级财政补贴90%、农户自担保费10%组成,发生自然灾害后最高可赔付1100元/亩,实现了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
(三)整合粮食生产专项、农业科技专项等涉农资金,对水稻育秧样板主体给予一定扶持。集中连片5亩及以上育秧的(含水秧、旱秧),每亩给予300元稻种、农膜、农药等育秧科技扶持,同时给予3包尿素物化补助;0.5亩及以上机插育秧的,每亩给予1500元稻种、农膜、农药、塑盘等育秧科技扶持,同时给予5包尿素物化补助。
(四)争取稻鱼综合种养示范项目资金50万元,在全县7个乡镇完成稻鱼综合种养试验示范1150亩,实现了“稻鱼共生,一田双收”,在增加了水稻种植户收入的同时,增加了土地的利用率,减少了农药化肥的支出,恢复了农田的生态平衡。
(五)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对购买水稻精量播种机、插秧机、收割机的购机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办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再争取2025年10万元省级农机化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额外补助。
(六)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2025年我县共争取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118万元,将项目区水稻机耕、机插、机收和玉米机耕四个作业环节委托给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作业验收合格后给予服务组织水稻机耕24元/亩、机插21元/亩、机收24元/亩的补助,有效降低了农民种植成本。
二、提高水稻种植补贴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一)财政资金压力较大。我县属于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在保障民生、教育、医疗等各项重点领域支出的同时,还要统筹支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提高水稻种植补贴标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县级财政来说是一个较大的压力。
(二)补贴政策的平衡与衔接。农业补贴政策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种农作物和不同的补贴项目。在考虑提高水稻种植补贴时,需要综合平衡其他农作物的补贴政策,避免出现补贴差距过大而导致农业种植结构失衡的问题。同时,还要确保与国家和省州的补贴政策相衔接,遵循相关政策规定和资金管理要求。
(三)补贴资金的精准发放与监管。为确保补贴资金真正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需要精准核实种植面积和补贴对象。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流转、种植结构调整等因素,核实工作存在一定难度。加强补贴资金的监管,防止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的发生,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强与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反映我县水稻种植面临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争取更多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为提高水稻种植补贴标准创造条件。
(二)优化补贴资金使用结构。在现有财政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补贴资金的使用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对水稻种植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如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补贴,以及水稻机械化种植、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推广补贴,降低农民种植成本,提高水稻生产效率和质量。
(三)加强补贴政策宣传与监管。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对水稻种植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提高农民对政策的知晓度和理解度。同时,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和监管机制,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的审核把关,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安全、高效运行。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