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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3481 | 发布时间: 2023/7/20 8:49:03
李寿华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出台村集体经济分配优化方案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姚安县自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以来,为使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实现可持续的稳定资产收益及分配使用管理规范,不断提高贫困地区人口收入水平。姚安县根据各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姚安县扶贫产业项目资产及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姚扶字〔2020〕7号)、《姚安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资产及收益分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姚扶字〔2020〕8号),以提升贫困户稳定保底持续增收的托底水平和村集体经济收入为目标,明确了扶贫产业项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的原则,分配机制、分配范围、比例等,在原则范围之内,鼓励大胆探索实践。

在脱贫攻坚巩固期间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进行统筹研究,积极吸纳提案中的建议,及时修订和完善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办法,对村(社区)收益分配中出现的难题进行会商解决,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原则、范围、程序,保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注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