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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7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 访问量:5109 | 发布时间: 2023/7/3 8:37:09
周翠菊、王蓉代表:

你们提出的《请求修改城坝区教师到山区支教轮岗成绩及年限规定的建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4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意见》提出,用3至5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师资资源的均衡配置。《意见》指出,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随后,省、州相继印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为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优质发展做出了政策保障。

一、关于“建议如果成绩不达标,应6年左右可返回城坝区学校”的答复

关于支教轮岗教师教学成绩在《姚安县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修订)》中是这样规定的:“到左门、适中、大河口三乡镇学校轮岗交流的,轮岗期限为二年。到前场、弥兴、官屯、太平四乡镇学校轮岗交流的,轮岗期限为三年。到大河口、适中、左门三乡镇轮岗和支教的教师,教学成绩达乡镇(小学)或同类学校(中学按照三所山区中学平均分计算)平均分年限累计满两年,可以申请调回城坝区学校工作。前场、弥兴、官屯、太平四镇轮岗和支教的教师,教学成绩达乡镇(小学)或同类学校(中学按照三所山区中学平均分计算)平均分年限累计满三年(在划定为半山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工作每两年折算为一年山区工作经历),可以申请调回城坝区学校工作。”对支教轮岗教师教学成绩实行按累计合格年限计算,是既考虑优秀教师也考虑了教学成绩较差教师的综合方案。没有划定返岗的兜底年限,是有效控制“佛系”教师、“躺平”教师增加的基本措施。

二、关于“教师逐级向下轮岗制度不合理”的答复

城坝区教师向下到山区轮岗支教,山区教师通过轮岗成绩合格返回城坝区、通过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山区教师到城坝区任教,这是“下轮”和“上轮”的互补。既是落实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实现教育资源公平的有效途径,也是有效解决山区学校师资短缺的唯一途径。

感谢你们对姚安县教育体育局工作的关心支持!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