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庭代表:
你提出的《请求解决弥兴镇镇村级公益性公墓改扩建问题》的建议案,已交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案内容:弥兴镇现有镇村两级公墓4个,目前能够容纳约450个墓地,但因我镇人口众多,约20000人,现目前,公墓已趋于饱和状态,群众后续安葬问题亟待解决,特请求上级部门对我镇公墓建设给予充分考量,在原有公墓基础上进行改扩建或是增设公益性公墓以保障辖区内死亡群众安葬事宜需要。
二、回复内容:
2020年,为解决群众安葬需求,在殡葬改革前期,县人民政府对于较为偏远山区的13个村(居委会),决定由县级财政安排每个村级公益性公墓5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进行建设,弥兴镇新建村级公益性公墓3个,分别是大苴村、小苴村、红梅村,并于当年建成投入使用。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规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资金来源要求,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筹集,不得向村民摊派。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对贫困地区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适当补助。县级财政部门在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在建设前期已给予每个村级公益性公墓5万元的资金补助,根据公墓管理相关要求,每个村收取的墓位管理费也可用于新的墓穴开发建设,墓穴建设要坚持“逐年建设、分批递补、新人新墓”原则,将空穴控制在1年使用计划内,确保亡故人员个个入葬新墓。在资金筹集方面,下一步,民政局也将积极向上级部门申请,但主要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自行筹集。
感谢你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姚安作出的贡献,衷心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电话:0878—5724930
此复
姚安县民政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