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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对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30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4070 | 发布时间: 2022/5/31 8:50:05

栋川二团代表:

感谢你们对我县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你们在姚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中提出的“建议县人民政府对大牲畜交易市场猪粪影响居民环境问题进行整治”的建议案(130号)已交我局办理,我局对130号建议案认真进行了调查,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姚安县大牲畜交易市场位于姚安县栋川镇徐官坝社区朱大桥村。现由云南中楚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5日,公司法人管文龙,经营范围为大牲畜批发,粮油批发,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农具销售,市场开发,场地及房屋租赁,建筑建材批发,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

该交易市场目前的经营方式为:由云南中楚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市场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位于市场东大门两侧,建有商铺门面若干租赁给私人或企业用于经营农膜种子销售、建筑建材销售、汽车修理等。第二部分位于市场内部西南部,建有总面积约1000平方米的临时圈舍,长期出租给四家生猪收购户。收购户白天从市场内及散养户收购的生猪,暂时存栏于临时圈舍内,下午或晚上统一装车运走。第三部分位于市场内部西北部及中部,建有冻库一幢及粮油市场,主要用于农户进行大牲畜、粮油等农产品交易。市场配套有粪污收集池、污水收集管网等。

二、调查核实情况

建议案中提出的“近年来市场内增加了生猪养殖,所产生的粪水要么直排入放水沟、要么通过石脚渗透场外”的情况,我局进行了现场核实。

1.市场内部确实存在生猪养殖圈舍及养殖行为。主要情况是四家生猪收购户每天从市场内或散户收购的生猪均会暂时存栏于临时圈舍内,待下午或晚上统一装车运走。但若碰到运输车辆无法到位或收购的生猪较少不够装车、收购的生猪较多无法一次全部运走的情况,均会把生猪暂养于临时圈舍内,待下次再装车运走。经检查,圈舍现场无猪仔、未成品猪等需长期养殖的生猪,不存在长期养殖行为。

2.市场南侧围墙内部,临时圈舍旁,建有粪污收集池1个,配套有污水收集管网。粪污收集池存在污水通过墙角缝隙渗透出市场、流入外部农灌沟渠的行为及痕迹。经市场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在市场东门南永公路东侧,租赁有70亩农田(三年一签),种植农作物,市场产生的养殖废水统一收集在粪污收集池后,通过管道不定期排放至市场东南角的农灌沟渠,引流后进入70亩农田浇灌农作物;公司在栋川镇包粮屯种植有石榴基地,市场产生的干粪,根据产生的数量不定期运往石榴基地。

3.该公司的粪污收集池收集满之后,会通过管道排放至市场东南角的农灌沟渠并引流进入南永公路东侧的农田,在排放及引流过程中,市场南侧种植农田的部分农户,会将污水通过沟渠引流至其它放水沟,用于自家田地浇灌。

三、工作措施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执法人员对云南中楚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的姚安县大牲畜交易市场进行检查后,根据市场现状及污染防治设施设置和运行情况,对企业提出如下要求:

1.源头管理方面。一是对市场内部粪污收集设施进行改造,养殖废水不得通过明沟进行收集;二是粪污收集池的污水不得通过外界农灌沟渠进行引流,需通过固定管道排放至农田进行资源化利用;三是对粪污收集池进行检修,确保污水不会通过墙角渗透至外界;四是与承租的生猪收购企业签订协议,不得在市场内长期养殖生猪;五是对市场东门两侧的商铺生活污水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2.污染治理方面。一是对粪污收集池进行覆盖,减少气味散发对周围的影响;二是对墙角的渗透痕迹进行处理,消除残留气味;三是对市场周边农灌沟渠进行清理,消除粪污沉积及气味。

3.综合利用方面。一是加强对粪污收集的管理,及时清运污水及干粪,避免粪污收集池满溢;二是协调好周边种植农户,对于有利用市场污水进行灌溉需求的农户,引导农户采取水泵抽取、管道排放的方式进行引流灌溉、不得通过放水沟进行引流。三是加强对排放至公司农田及石榴基地的污水及干粪的管理利用,不得再次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市场的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督促云南中楚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规范市场运行规章制度,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三是在工作中将加强对交易市场的执法检查,加强对周边环境的治理,对于存在环境违法的行为坚决进行依法查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