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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 第8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3529 | 发布时间: 2022/7/11 16:09:45
周家琼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海埂屯社区大力发展有机蔬菜种植打造成核心种植示范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县蔬菜产业发展,特别是有机蔬菜生产区建设的关心、关注。我局对你们提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建议非常好,建议提出:“建议上级部门帮助协调解决有机蔬菜核心示范区内的水利配套设施及机耕道路的扩宽硬化,涵匣的修缮复改造工程,达到居民增加创收奠定基础”。围绕推进我县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你们提出的建议,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2020—2021年间,县农业农村局在海埂屯社区投入项目资金120多万元,新建、修缮排灌沟渠700多米,通过几年的基础设施建设,海埂屯社区主排灌沟渠基本实现硬化,防旱排涝能力显著提升。根据相关土地管理政策规定,田间机耕道路严禁占用耕地,路面限宽度2.5米要求,海埂屯社区机耕道路均达到上述标准,无法再扩宽,在下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向上级争取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等资金,帮助社区建设、完善田间水利设施,提升社区耕地质量等级,促进农业提质增效。

二、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云自然资〔2022〕1)号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233号文件精神,结合姚安县十四·五农业产业中期调整规划,海埂屯社区大部分耕地属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重点开展以粮食为主的农作物种植。因此,建议海埂屯社区把产业重点调整到粮食生产和水生作物种植上,县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产业调整情况,加大生产技术培训指导力度和项目物化补助力度。

感谢你们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