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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第6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 访问量:2650 | 发布时间: 2022/7/11 15:18:14
曹耀明代表:

你提出的《给予大河口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和资金支持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对促进农村环境的改善提出有益的建议。我局对您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非常重视,成立了由局领导具体负责的办理小组,通过深入实地走访调研,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保障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带动作用,积极调动社会资本活力,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投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推动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已制定了以下五年融资计划。

一、融资渠道与原则

一是中央预算内投资;二是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三是金融企业贷款;四是社会资本投入;五是开展项目合作

遵循“立足县情,量力而行,科学举债,规模适当,融资及时,来源合理,方式经济”的原则,以降低融资成本,减少金融风险。

二、融资计划

姚安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计划融资20000万元,2022年计划到位资金5000万元。

一是建立地方为主、中央补助的政府投入体系。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合理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鼓励商业银行扩大贷款投放,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收益较好、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

三是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规范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引导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环境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感谢你对县农业农村工作的支持和关注,并请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