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明等代表:
你们在官屯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建设山坡村垃圾填埋场”的议案,经镇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表决,决定列为建议案,已交镇人民政府办理,现回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是合理的,也是应该解决的。对此建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镇项目办和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对项目进行了研究分析,但由于垃圾填埋场投入资金较多,各级土地、环保等审批程序十分严格,据了解目前全州均没有审批建设过镇村级垃圾填埋场的实施项目,同时因镇级财政财力有限,在接到该议案后,积极与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对接,并争取项目。在该项目未列项实施前,镇人民政府会一直保持与县及各部门沟通对接和项目争取工作,请你们多给予理解、支持。
下步工作中,我镇将加强该类项目的规划谋划,多渠道向上汇报,争取进入县级项目库盘子,早日落实项目资金。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还希望今后对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官屯镇人民政府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