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同波、李军、陈红艳、王翠萍、普会萍、徐有顺、马学爱、李银、胡敏、何国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恢复江尾蜻蛉河桥”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是合理的,也是应该解决的。通行河桥事关群众出行,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了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论证。因受水利工程建设要求限制,我局原则上不能单独建设通行桥梁,一般是在建造河闸等水利工程时,为方便群众出行,可配套建设通行便桥。由于当前“十三五”规划已接近尾声,正在开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我单位将积极与县交通运输局对接协调,争取列项实施,同时,在河桥建设项目列项行政审批中,我单位将积极协助县行政审批管理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早日解决群众出行需求。但在项目未列项实施之前,还请你们多给予理解、支持。
感谢你们对水利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姚安县水务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