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各村护林灭火器材》的建议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国家、省、州的关心支持下,姚安县紧紧围绕“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不断完善“预警监测、通信、信息指挥、物资装备、林火阻隔、队伍建设、扑火保障”七大系统,着力推进“四网两化”,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借助森林火险区综合治理一期、二期建设项目的实施,全县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扑火装备配置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及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切实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人、财、物的投入力度,以超常规的举措和力度制定防控方案,周密安排部署,将防火力量布防到一线,措施落实到一线,督促检查到一线,排查整改到一线,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县人民政府把森林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截至6月20日,县财政在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投入130.3万元(乡镇专业队养队经费81万元,县专业队养队经费20万元,三三制配套经费18.3万元,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经费11万元)。同时在去年7月份,将一批价值48.8万元的扑火物资、灭火器材全部配发到各乡镇。但由于财政紧张,目前的扑火物资、器材及经费只能保障县、乡专业扑火队伍,村级目前没有组建专业扑火队伍,只能配备必需物资,经费还无法保障,不能按照县、乡专业扑火队伍配置灭火器材。
二、针对我县村级扑火物资及经费短缺,县级财政困难,森林火灾扑救又需要大量投入的实际,下步工作中,姚安县将积极申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项目建设,争取中央、省、州财政资金支持,积极争取项目,将各村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器材配备建设等纳入“十四五”规划,计划在“十四五”期间加强各乡镇各村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各乡镇、各村防火设施和器材配备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将村级扑火物资、灭火器材的配备纳入财政预算进行配备。建议各级认真贯彻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工作。一是广泛开展宣传,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二是管好、用好护林人员,加强巡护,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三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村规民约,利用村规民约管理、处罚违规用火;四是在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前组织人员,对坟山杂草,农林结合部,道路两侧杂草等可燃物进行清理,确保重点时段、重点地段森林防火安全。
尊敬的王林代表,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安全,事关林业的发展和社会安定,事关山区的脱贫致富,需要各位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县人民政府会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加大投入,同时严厉打击违规用火。希望你们一直关心、关注、指导和监督好我们的工作,共同守护好姚安的绿水青山。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