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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68号建议案的答复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6607 | 发布时间: 2019/7/1 16:29:28

周文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请求县人民政府争取修建光禄小邑稗子田至左门仰拉岔河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的建议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各级各部门的关心支持下,经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县的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森林资源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逐步提高。但由于近年持续干旱,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了有效保护我县森林资源,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协调发展,对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根据省州有关森林防火通道建设的相关文件,在林区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地段可以修建森林防火通道。

一、光禄镇小邑稗子田至左门乡仰拉岔河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经我局专业技术人员调查核实,该路段原有老路宽约1米,长约2100米,地类为乔木林地和灌木林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省级公益林;

二、该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经我局初审,符合森林防火通道建设要求,我局会积极做好立项服务工作,届时,还望给予积极配合并提供防火通道建设使用林地可行行性报告、对林权所有者补偿协议等相关立项所需材料;

三、因近年全州修建森林防火通道项目较多,州级对符合修建森林防火通道的项目都只给予立项,未配套项目建设资金。若该项目取得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复立项,请你们做好项目资金自筹建设工作;

四、请给予加大对《楚雄州林业局转发省林业厅关于林地定额使用管理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服务与监管两个工作文件的通知》第三点中“不得以修建森林防火公路为名修建村组公路,更不得以修建森林防火公路和村组公路为名为经营性项目修建进场道路”规定的政策宣传。

感谢你们对林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