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更能体现群众意愿,本着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原则,推动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区集体留用地管理的通知》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规划区集体留用地管理的通知》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7月上旬在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在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时确定。
三、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人员构成。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代表20-25名。其中:
1、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村(居)民委员会等代表或年满十八周岁关注该通知的公民16至21人;
2、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相关专家学者2名;
3、第1项或者第2项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会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5名,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年满18周岁,能正确反映群众意见,对集体留用地有关情况较熟悉,有一定分析问题和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的公民,均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请于6月27日前,向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提交参加听证会的书面申请或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1346541982@qq.com;书面申请可邮寄或送至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及旁听人名单经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核实并确定后,于2025年7月1日在姚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第2号公告,并于听证会召开前1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878——6042185
特此公告。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