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昌申请的适中乡月明村委会月明组住房拆除重建建设项目,经相关部门初审同意,现经适中乡人民政府审查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现将适中乡月明村委会月明组李文昌户住房拆除重建建设项目建设规划许可(编号20250001)审批前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适中乡月明村委会月明组李文昌户住房拆除重建建设项目
建设内容:李文昌户住房拆除重建
建设规模:申请新建2.5层,总高8米,基底建筑面积约144.96平方米。
建设位置:适中乡月明村委会月明组
申报类别:行政许可
申 报 人:李文昌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1日至2025年4月9日(7天)
审批公示单位:适中乡人民政府
审批单位: 适中乡人民政府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将依法进行审批。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 0878-5847182
适中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