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1.证书号:姚集用(1992)字第8057号,权利人:周有明,坐落:姚安县栋川镇海子心村委会蔡家凹上组。
2.证书号:云(2023)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1506号权利人:陈羿志、李婷,坐落:姚安县栋川镇蛉荷大道融和新城B区B1幢13单元。
3.证书号:姚房权证栋川镇字第(1999)1354号,权利人:杜建培,坐落:姚安县栋川镇宝城路。
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内向公告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