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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姚安县原妇幼保健院处置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土地用途调整的公示
来源: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 访问量:992 | 发布时间: 2024/4/9 17:15:33

根据《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十八次常务会议纪要》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姚州大酒店E栋建设项目(原县妇幼保健院资产处置地块)宗地规划设计条件土地用途调整的批复》(姚政复〔2024〕37号),现将姚安县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栋川镇南正街72号(姚州大酒店E栋建设项目)用地性质从“机关团体用地”调整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其他经济技术指标按照2019年3月4日县住建局出具的《楚雄州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和酒店相关安全规范执行,就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9日

公示单位: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将依法进行规划设计条件调整。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姚安县自然资源局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0878-6042173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