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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工伤认定公示(2024)第1号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3148 | 发布时间: 2024/2/19 16:38:3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修订)》规定,现将徐绍平等8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一、徐绍平,男,云南浩腾建设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9月28日14:00左右,徐绍平在姚安县国际花卉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工地,开展切割层板工作时,不慎被电锯锯伤左手,造成徐绍平左手受伤。经姚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单指不全切断(左手食指);2.开放性指骨骨折(左手食指近、中节);3.左手第1、2、4手指开放性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二、杨映锋,男,福建省桥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11月26日08:30左右,杨映锋在姚南高速訾家隧道,开展拆除二衬模板工作时,洞内突然发生坍塌,造成杨映锋全身多处受伤。经姚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开放性颅脑损伤中型;2.左侧颅骨凹陷性骨折;3.创伤性颅内积气;4.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5.右额骨骨折;6.头皮血肿;7.脑震荡;8.多处挫伤;9.腰部挫伤;10.右肘挫伤;11.左踝挫伤;12.面神经炎;13.睡眠障碍;14.左侧骶翼骨折;15.左足第2-3跖骨、骰骨、距骨骨折,第3跖趾关节陈旧性脱位、舟距关节脱位;16.右侧肩峰下滑囊、三角肌下滑囊炎, 冈上肌腱炎;17、L4右侧横突、右耻骨上下支骨折;18、左侧耻骨下支不全性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三、王光明,男,四川环鼎扬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12月14日08:10左右,王光明姚安县弥兴镇万家3号隧道内开展搬运抽水机工作时,不慎被抽水机砸中右脚,造成王光明的右脚受伤。经姚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足第4、5跖骨骨折;2.足皮肤裂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四、吴仕宝,男,福建省桥隧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12月12日10:30左右,吴仕宝在姚南高速訾家隧道开展现场主管工作时,为躲避装载机,而掉入坑中,造成吴仕宝右侧耻骨受伤。经姚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耻骨上下支骨折;2.右髋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五、赵骅,男,姚安县思源实验学校职工。2024年1月5日16:13左右,赵骅在姚安县思源实验学校搬运教学钢琴过程中,不慎滑倒在地,造成赵骅右桡骨受伤。经姚安县中医医院诊断为:右桡骨远端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六、谭明翠,女,云南浩腾建设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12月15日17:25左右,谭明翠在姚安县国际花卉农特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工地,开展钢筋绑扎工作时,不慎摔倒在地,造成谭明翠双手受伤。经姚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桡骨远端骨折;2.左尺骨茎突骨折伴桡骨远端骨折;3.左眼眶挫伤;4.左小腿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七、罗世学,男,四川环鼎扬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4年1月8日15:30左右,罗世学在姚安县弥兴镇万家3号隧道内,开展安装风机工作时,不慎被装载机撞到膝盖,造成罗世学双膝受伤。经姚安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双膝关节前十字韧带损伤;2.右膝关节后十字韧带损伤;3.双膝关节内侧副韧带损伤;4.左膝关节外侧副韧带损伤;5.双膝损伤;6.双膝关节积液。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八、俸富良,男,云南锌钜锃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12月29日10:50左右,俸富良在姚安县弥兴镇滇中引水2标万家隧道出口、柳家隧道进口的加工厂搬运机器时,不慎被机器砸中右足,造成俸富良右足受伤。经姚安县中医医院诊断为:右趾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3日止,如对以上同志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或举报,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股反映。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邮编:675300,联系电话:0878-6015016。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