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55号)精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和《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姚安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姚政办通〔2023〕27号)要求,我大队编制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规范,现予以发布。
附件:姚安县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施规范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县级权限)新办实施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