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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加强202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9942 | 发布时间: 2023/6/2 13:52:28

202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即将开始,为保证全县考生在考试期间有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确保招考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3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环境噪声管理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普通高考(6月7日至9日上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6日至18日)期间,除紧急抢险、抢修等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外,所有工业企业、建筑工地、文化娱乐、生产经营场所必须采取措施减少噪声,不得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不得干扰考生正常考试。

二、普通高考(6月6日15:00至9日12:00)、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5日15:00至18日:18:00)期间,学校周边各沿街商户停止使用高音喇叭宣传商品、招揽顾客,禁止使用流动车辆进行高噪声宣传活动,以防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备考。露天健身娱乐的广大市民,自觉远离居民区、校园、考点活动,避免使用音响等高音设备,考试期间尽量选择其他锻炼方式。市民朋友在夜市就餐时避免高声喧哗。

三、普通高考(6月7日至9日上午)考试进行期间,进入城区并经过城区宝城路北延长线(姚安一中正大门前)、文兴路延长线(姚安一中食堂南面)的所有车辆禁止鸣号,一律减速至20km/h以下行驶;6月7日至9日上午7:30至9:00,中午13:30至15:00,县教育体育局门口至姚安一中校门口路段实行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7日至18日)期间,途径大成中学等10所中考考点的所有车辆禁止鸣号,一律减速至20km/h以下行驶;环城北路大成中学门口部分路段实行限制通行或禁止通行。广大市民朋友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尽量步行出行,减少交通拥堵,确保交通畅通,为考生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四、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县公安局、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将由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

五、监督举报电话

县公安局:110

县市场监管局:5711985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711952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12369或5721727

县文化和旅游局:12318


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