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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民政局 | 访问量:9941 | 发布时间: 2023/4/14 11:26:49


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姚民发〔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解决全县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滞后,持证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不足、社会工作认知度低的现状,根据省、州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4月12日9:00—4月19日17:00

(二)缴费时间:4月12日9:00—4月20日17:00

(三)考试时间:2023年6月10—11日

(四)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建立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此项工作将纳入年度人才工作考核指标进行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要认真盘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的短板,特别是参考率和通过率低,持证社工数量少、专业水平低等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把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报名和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各乡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负责本地区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社会事务办(民政办)负责人要主动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进一步提高本地区的参考率。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部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精神在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社工站、村(社区)和有关社会组织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动员,提高报名参考的积极性、主动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鼓励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云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21-2030年)》提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指标要求,请组织部、民政、教体、公安、司法、人社、卫健、信访、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重点单位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踊跃报名并参加考试;按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要求,每个社区要配备有1名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请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动员乡(镇)、村(社区)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报名考试,并为参考人员创造条件,共同营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乡(镇)社工站及各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工作人员按持证上岗、应考尽考原则,凡未取得社工证的必须报名并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项

(一)2023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程序及未尽事宜以《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云南考区公告》(附件1)为准。

(二)各乡(镇)、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做好报名、考试工作,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附件2《姚安县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员花名册》(各单位所管辖企事业单位报名人员由各单位统计,各乡(镇)辖区内及村(社区)报名人员由各乡(镇)统计)报县民政局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股。

(三)为方便报考人员及时掌握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动态、考前培训等后续信息,请已经报名并缴费成功的人员扫码加入“姚安县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信息交流微信群”,群二维码详见附件3。

联系人及电话:周彩芳,刘进波  0878-5724941,邮箱:yaxmzjcssgg@126.com




中共姚安县委组织部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姚安县民政局    姚安县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