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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准予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来源: 姚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访问量:4309 | 发布时间: 2022/12/30 16:05:56

姚安县精神病医院于2022年12月29日向姚安县行政审批局提出姚安县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我局于2022年12月29日依法受理,该项目为承诺制项目,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第二条、第八条;《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之规定,于2022年12月29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编号:姚行审项准决字〔2022〕140号),现予以公开.


姚安县行政审批局

2022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