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姚安县光禄镇腾家坝水库上游堆积体防治工程建设。为使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工程项目投资批复,经过方案对比和方案择优,在充分听取当地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达到预期效果,工程经光禄镇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技术人员汇同村、组人员到实地规划,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布局、认真分析、精心勘测、完成项目实施总投资为375045.72元。
一、姚安县光禄镇腾家坝水库上游堆积体防治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文件,姚政通[2016]82号文件关于印发姚安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八条之规定,光禄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招投标,姚安县光禄镇腾家坝水库上游堆积体防治工程项目议标确定承建单位,选择施工单位1名,承建该项目工程,同时签订施工合同。
二、工程开工及完工情况:
工程于2021年5月26日开工至2021年6月24日完工,工期28天,工程竣工投资375045.72元,经2021年6月24日镇工程领导小组成员汇同、村、组、村民代表进行验收,评定为合格工程,并进行决算。
1.开挖切水墙土方661.62m3;
2.M7.5浆砌石挡墙支砌324.48m3;
3.蓄水池截水墙C20砼浇筑65.69m3;
4.砖砌体支砌121.78m3;
5.管道购置安装237m;
6.余土拉运处理、清除水池淤泥;取水口淤积清运。
光禄镇工程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用到了工程项目上。
公示期: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19日。
在公示期内若有疑议,可向光禄镇工程领导小组举报。举报电话:0878-6082703
光禄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