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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来源: 姚安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 访问量:19991 | 发布时间: 2015/12/16 15:58:58
索 引 号 532325-006848-20151130-0004 栏目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姚安县 生成日期 2015-12-10 11:07:14
文  号 来  源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姚安县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人:姚安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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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目录
信息标题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内容概述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居民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位,顺利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532325-006848-20151130-0004       发布时间:2015-12-10 11:07:14   [ 打印 ] [ 关闭 ]

姚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域内棚户区

改造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

 

为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区居民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品位,顺利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姚安县人民政府决定对以下片区所涉房屋依法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改善县城居民的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品质

二、征收范围:

(一)单元(楼)房

`序号

原房屋产权单位

房屋座落

征收套数

序号

原房屋产权单位

房屋座落

征收套数

1

县委办

府前街91

24

12

县公安局

府前街2

18

府前街91

12

20

府前街91

30

10

青莲寺81

4

10

2

县政府办

府前街18

50

13

县文体广电

旅游局

德丰路38

8

青莲寺81

16

图书馆

6

16

14

县教育局

宝成路29

30

20

15

县盐政所

东正街

 

3

县人大办

青莲寺81

6

16

县检察院

宝成路28

12

6

18

青莲寺80

10

17

县人社局

德丰路16

6

4

县民宗局

东街卖鱼巷

6

德丰路17

2

5

县信用联社

东正街73

4

18

县司法局

宝成路21

12

12

19

县农机监理站

北正街

12

东正街

 

2

6

县供销社

德丰路67

13

20

县残联

北正街

 

7

县粮食局

南正街9

9

21

县畜牧局

北正街

8

8

县招待所

南正街20

20

12

9

县医院

府前街73

30

22

县防疫站

环城北路

24

10

县水务局

环城南路64

6

12

16

23

县栋川中学

启明街

10

宝丰路

14

10

11

栋川财政所

东正街14

16

10

(二)栋川镇西街社区居委会宝华巷居民户(34户)

郑玉芳、张光宏、龚怀珍、黄兆祥、何龙法、龚连明、朱  镭、沈柱贞、何连升、卓会芳、朱琼贞、董志国、王寿荣、马家林、李家林、徐光永、王开才、

张光旭、黎怀勇、李  勇、赵映祥、罗仕贵、杨仕祥、余发珍、杨发俊、黄兆祥、许文龙、杨仕强、龚连明、何龙法、黄旭光、杜惠芝、罗仕贵、李春永

(三)栋川镇南街居委会东正街居民户(49户)

杜慧芝、李荷存、杨凤英、徐荣华、李春惠、杨兴武、陈学顺、杨红里、金翠苹、王  云、谭辉勇、谭贞贵、谭辉琼、龚理华、杨发俊、米宝学、黄  祥、

李贞祥、李有祥、谭月琼、陈本谦、徐德新、赵莲英、姚翠平、许韵梅、朱重跃、张  雯、姜玉兰、金学美、偰会琼、马  坤、周玉太、张开学、徐  文、

  亮、蒋有会、李  青、王云仙、朱伟云、朱良程、杨志永、朱  全、朱云芝、甘文书、刘学书、曾德贵、饶会莲、姚菊兰、张文忠

(四)栋川镇北街社区居委会启明路居民户(43户)

偰和祥、杨光文、偰  莉、偰沙金、吴崇偰、偰家银、偰翠菊、于汉东、于广萍、于广祥、于李德、刘国才、孙  伟、刘国权、陶菊华、贺映顺、贺映华、

刘国栋、贺映生、李应才、贺映平、胡海军、商家林、韩志兵、韩丽娟、许  刚、刘亚雄、韩  永、韩福海、贺映昌、周  丽、孙跃能、孙跃武、陶思妍、

胡文珠、李桂香、韩继顺、偰建红、偰建平、韩春勋、庄体跃、杨寿权、马 

三、房屋征收主体:姚安县人民政府

四、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房屋征收签约期限:20151231日前

六、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详见姚安县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

七、办公地点及电话:

办公地点:姚安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原南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投诉举报电话:08785711952        

业务咨询电话:08785721299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土地、建设等相关部门停止办理土地及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新建建设项目的审批、征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的转承包、租赁和经营合同等续签及登记事宜。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发布后,抢搭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对实施征收土地工作中所涉及的补偿安置如有异议和对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或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姚安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影响整个征收工作的实施。

以上所公告的被征收房屋面积以被征收户所持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证载面积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151012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姚安县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人:姚安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