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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人员的公告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269 | 发布时间: 2025/9/2 9:13:25

根据《云南省姚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5云2325刑初28号、2025云2325刑初29号)李家银等10人,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款“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规定,本局对以下10人作出如下从业禁止: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业人员名单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


食品行业终身从业禁止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刑事判决书

违法行为

1

李家银

53**************72

(2025)云2325刑初29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

王平英

53*************23

(2025)云2325刑初29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

王飞

53*************14

(2025)云2325刑初29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4

梅朝银

53**************37

(2025)云2325刑初29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5

胡德

53**************16

(2025)云2325刑初28号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6

袁映顺

53**************1X

(2025)云2325刑初28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7

胡应宗

53**************18

(2025)云2325刑初28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8

陈利兵

51*************1X

(2025)云2325刑初28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9

张剑洪

53**************10

(2025)云2325刑初28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10

朱维和

53**************33

(2025)云2325刑初28号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