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文号 |
姚卫公罚〔2025〕1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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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人 |
名称 |
云南群岭鹿业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负责人 |
吴学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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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 事实(案由) |
云南群岭鹿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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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对未依法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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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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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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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