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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马游河小流域2019年度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 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0722 | 发布时间: 2020/11/3 15:31:48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0年第 24 

(总第 477号)

(2020年11月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4月6日至5月14日,姚安县审计局对姚安县马游河小流域2019年度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项目经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姚安县马游河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楚水水保〔2019〕3号)批复建设,建设内容及规模:按照“三区”功能划分措施布局,小流域各项治理措施布设规模如下:

生态区:规划封禁治理2035.19hm2,水土保持林175.23 hm2,疏幼林地补植补种30.83 hm2;马游河水库周边刺铁丝防护围栏6375m,钢丝防护围栏250m,隔离门6道;生态谷坊4座,接拦沙坝2座。

生产区:规划经果林48.65 hm230m3水窑10口;保土耕作8.62 hm2

生活区:空地绿化1240m2;墙面粉刷475 m2,绘制宣传漫画359 m2,宣传标语116 m2,存量垃圾清运76 m3,垃圾桶71个,垃圾收集房11座;禽畜粪便堆房391个;已建排污沟清淤460.5 m3,新建排污沟4463m,拦污栅45道,排污管169m,生态沟渠2160m;道路硬化2115m,边沟1775m,沉沙池4口;太阳能路灯40盏。

概算投资:概算总投资832.80万元,工程措施投资389.17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46.73%,其中生态区65.87万元,生产区6.83万元,生活区316.46万元;林草措施投资299.62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35.98%,其中生态区246.47万元,生产区48.03万元,生活区5.13万元;封禁治理措施32.78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3.94%;其他措施2.37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0.28%;独立费用84.61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10.16 %;基本预备费24.26万元,占概算总投资的3%。根据治理措施和相关规定要求,中央财政资金790万元,占总投资的94.86%;地方财政资金30万元,占总投资的3.6%;其他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1.54%。

项目工程建设工期计划为2年(24个月),即2019年1月-2020年12月,其中2019年1-2月为准备区,2019年主要实施水库隔离防护围栏、谷坊、拦沙坝、道路硬化、排水边沟、部分封禁治理及水土保持林,第一年计划投资400万元,其余措施于2020年实施,计划安排投资432.8万元。

项目实施方案附图册由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委托姚安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通过邀请招标,第一合同段由楚雄天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第二合同段由姚安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设,由云南云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

审计结果表明,姚安县马游河小流域2019年度国家重点水土保持工程立项、审批、竣工结算等手续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工程签证齐全,会计资料和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情况,但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专项资金结余、多支付工程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多计工程结算价款2,139.90元;

㈡专项资金结余12.05万元。

㈢多支付工程款2,139.9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对专项资金结余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将结余资金上缴县级财政国家金库姚安县支库。对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鉴于多支付工程款在审计期间已追回,此次不再处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工程档案要求立卷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至公告之日,姚安县水务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