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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光禄镇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7203 | 发布时间: 2020/3/13 15:43:04

2020年第7号

总第460号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姚安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6月20日至8月10日,对姚安县光禄镇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光禄镇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经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姚安县光禄镇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姚发改社会〔2017〕83)号批复实施。建设内容为:项目规划总用地32.29053亩,四合院建筑形式的仿古建筑3栋,总建筑面积2024.4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补助经费200万元,其余部分由特色小镇项目贷款、城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解决。

项目由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工程相关工作的筹备和合同的签署;由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进行可行性研究;由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由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地质情况进行勘测;由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云南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对图纸进行审查;主体、附属、水电由云南广厦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对图纸进行设计;装饰由云南科达装饰设计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昆明铭舍空间设计有限公司对图纸进行设计;由云南德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造价咨询;由云南程泽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水保方案;由云南省有色地质局楚雄勘察院对土地规划进行评估;由大理鑫峰矿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矿产资源进行评估;由昆明理工大学科技产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技术评估;由云南科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空气检测;由姚安县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实体进行检测;云南恒丰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经审计,项目完成总投资 21 192 206.32元。

审计结果表明,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和要求,工程建设管理基本到位,签订的经济合同条款准确。但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还存在多结算工程价款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7 333 553.17元

(二)挪用项目专项资金7 995.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一)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的问题,责成建设单位依法进行整改;(二)对挪用项目资金的问题,责成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追回有关资金,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建议: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严格按工程档案要求立卷归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公告之日,对于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承诺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并依法进行整改;对于挪用专项资金姚安县文化和旅游局已严格执行审计决定,并采纳了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