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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11年至2015年度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审计结果
来源: 姚安县审计局 | 访问量:14198 | 发布时间: 2017/1/11 17:15:13

姚安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17年第2号

(总第314号)

2017年1月1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及政府安排,2016年7月5日至7月19日,姚安县审计局对我县2011年至2015年度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姚安县畜牧局属县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制订实施全县畜牧产业规划、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预防和治疗、畜牧兽医科技推广、动物及其畜禽产品安全检疫、畜禽品种改良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等工作,内设办公室、产业股、兽医股、人事财务股4个股室,下设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本次审计的范围是2011 年至2015年各级财政(中央、省、州、县)安排的畜牧草原生态保护奖励资金。2015年10月,姚安县审计局对我县2013年至2014年度畜牧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本次审计在上次审计基础上,重点对2011年、2012年、2015年进行审计,其他2013年至2014年度畜牧草原专项资金不再重复审计。

1. 禁牧补助及草畜平衡奖励拨付使用情况

2011年至2015年每年实施草原生态奖补禁牧补助15.12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01.58万亩,补助标准为禁牧补助每亩6元,草畜平衡奖励每亩1.5元。政策涉及农户17031户,通过农补“一折通”发放禁牧补助90.72万元,草畜平衡奖励152.37万元,合计每年发放补助243.09万元,2011年至2015年合计发放草原奖补资金1 215.45万元。

2.牧草良种补贴拨付使用情况

牧草良种补贴实行项目管理,资金由县畜牧兽医局统一管理,每年国家补助资金27.3万元用于草种采购。 2011年至2015年牧草良种补贴资金136.50万元,截止2015年末,支出120.88万元,结余15.62万元。

3.草原生态补奖绩效考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

2011年至2015年各级合计拨给草原生态补奖绩效考评奖励资金333.79万元,其中:中央303.39万元,省级3万元,县级27.4万元。截止2015年末,支出95.06万元,结余238.74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以来,县畜牧兽医局根据省、州畜牧部门的规划要求,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组织实施完成了草原生态建设项目。在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能按批复的预算、实际用款进度安排支出,坚持一支笔签字制度,中央补助资金通过农补“一折通”发放,其他资金实行“报账制”。通过开展草原生态保护,进一步改善了草原生态环境,对植被的保护、生态的恢复和防治水土流失,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审计也发现,在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部分草原生态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资金拨出核实不规范;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部分专项资金投入后建设效益不明显的问题。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资金使用不及时254.35万元

违规使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40 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姚安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依法作出了处理。资金使用不及时254.35万元,责成畜牧局清理跨年度实施的项目,对未完成的项目及时下拨,及时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违规使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40 000元,责成县畜牧进行整改完善。

同时,针对县畜牧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实际现状,我局提出了一是加强畜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算,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管理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使其充分发挥更大效益。二是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工作,严格控制现金使用和支付,对超范围和超限额的资金结算,要一律通过转账结算。三是应从实际出发,注重牧草良种补贴项目及巩固退耕还林种草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因地制宜,从地块、气候等影响综合考虑,探索发展路子,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的良性发展,避免草原项目资金实施后而难以发挥应有的效益造成浪费的审计建议。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姚安县畜牧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全部进行了整改,一是对资金使用不及时254.35万元,县畜牧局已经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完善,规范了管理核算,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二是违规使用现金支票支取现金40 000元,县畜牧兽医局认真进行了整改完善。三是对审计报告所提出的审计建议及时予以采纳。审计报告已整改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