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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南省楚雄州姚安县大新庄180MW光伏发电项目 工程建设林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异议及问题解答2024/4/1 16:40:39其他1、合同项目下标的物土地性质具体属于什么类型及其土地性质确定时其程序合法性


    回复时间回复内容
    2024/4/1 17:31:55

    你反映的情况已按流程批转有关部门,将尽快回复你,请注意查看回复情况。期间可能会有工作人员与你联系。

    如果有其他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你也可以拨打政府热线电话,号码为:12345,外地号码拨打请加区号0878。


    你好,根据你反映的问题,县人民政府及时交办县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合同项目下标的物土地地类”的问题。土地地类,是以每年度变更调查时间节点的土地利用现状来确定的,如你需要查询某地块土地地类,请提供地块具体坐落(坐标)、与你的权利关系、四至范围等信息,或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现场查询(经与你电话沟通,你已明确表示无时间到现场查询)。

    关于“土地地类确定时其程序的合法性”的问题。土地地类通过开展变更调查工作来确定,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由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土地调查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TD/T1055-2019),严格按照每年度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印发的《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变更调查工作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通过实地调查,采用国土调查云定位举证,并关联云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业务技术平台将当年度土地利用变化情况进行上报,逐图斑通过县级、州级、省级、监理审核后,最终经国家复核并下发成果,确定当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地类。其调查程序合法。


    回复单位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